各相关考生:
根据学校发布的《山东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预报名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术学位:物理化学(070304)、光学工程(0803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专业学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简介,学习、科研简要经历,对申请专业的认识及未来学习科研规划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5.重要获奖证书;
6.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7.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8.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校内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10.报考意见书。申请本科直博的考生应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并确认招生名额,同时提交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注意: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原则上不提供材料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
四、报名和复试工作安排
1.报名
根据《山东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预报名通知》,于2026年9月1日9:00—9月13日23:00,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yanzhao.sdu.edu.cn),选择“推免预报名”,首次登录系统请注册,已报考夏令营的考生无需再次注册。系统中填写的邮箱、手机号等通讯方式务必准确。
2.复试名单通知
重点实验室将于9月15日左右公示参加复试名单。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重点实验室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报到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签字盖章);
3)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4)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一页A4纸即可、一式六份);
6)本科成绩单(一式六份复印件);
7)学生证。
4.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9月17日全天
复试分组、时间、地点等见后续通知(复试分组及顺序于考试前随机抽取确定并发布)
5.复试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评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除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重点要对其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语言表达及英语水平等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内容:①科研综合知识与素质考核;②英语水平测试。
(3)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科研综合知识与素质考核×80%+外语×20%。
6.公示
9月20日前,复试成绩将在重点实验室官网公示。
五、录取
1.分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学术型招生计划若有余额,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可向学术型调剂;专业学位招生计划若有余额,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学术型推免生可向专业学位调剂。
2.9月21日,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填报信息,22日重点实验室将通过国家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点击确认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9月24日,重点实验室会通过国家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点击确认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根据复试成绩顺序递补录取。
4.未能在本时间段参加复试的校外推免生,24日后可与我们重点实验室联系,若重点实验室还有剩余接收计划,经批准后可视情况再安排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公示。
六、其他
1.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生参加复试时,如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本次招生工作,应主动向重点实验室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论文(文章)抄袭、成绩造假、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和山东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1730
邮箱:jghw@sdu.edu.cn
山东大学激光与红外集成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6年9月3日